場地調查 受政府或企業委托,對于擬關停搬遷和擬變更土地利用方式或者土地使用權人的工業企業場地,開展原址場地的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包括污染識別、現場采樣和風險評估三個階段),經場地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認定為污染場地的,提出治理修復技術建議。
一、場地環境調查
針對場地的特征和污染物的特性,進行污染物濃度和空間分布的調查,為場地的環境管理提供依據。
二、風險評估
通過對污染場地的危害識別、暴露評估、毒性評估、風險表征和風險控制值的確定,分析污染場地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進入人體的不同暴露途徑,定量估算致癌污染物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的概率或非致癌污染物的危害水平。
三、修復方案編制
通過對場地條件、污染物特征分析選擇修復模式,分析實用修復技術,評估修復技術的可行性,確定修復技術,制定修復技術方案。
場地環境調查分為三個工作階段:
第一階段調查:污染識別
通過場地歷史、生產工藝和環境事故等初步識別可疑污染源
第二階段調查:詳細調查及補充調查
通過點位布設、樣品采集、檢測分析確定污染因子、濃度范圍以及空間分布,并對其擴散趨勢進行預測
第三階段調查:風險評估
通過計算污染源、暴露途徑、敏感受體等特征參數進行暴露評估和毒性評估,確定最終關注污染物清理目標及修復目標值
場地調查報告結論是基于有限的資料、數據、工作范圍、以及調查費用當前可以獲得的調查事實而做出專業性的判斷。